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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征律师网谈
“有产婚姻”的财产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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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新闻网 2007-03-09 16: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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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人 |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的家庭财产从财产构成到财产数量都与以往不同。也许是应了国外专家的“婚姻能带来财富,但财富对加深感情却无益”这一研究结论,关于“有产婚姻”触礁的案例越来越多。 尽管谁都希望婚姻幸福美满,但不完美的婚姻不可避免。离婚时,“有产婚姻”不可避免要面临巨额财产分割。如不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看似普通的离婚案往往成为双方的软肋。 因此,不管是在因婚姻取得财富时,还是在因财富失去婚姻时,作为“有产婚姻”的当事人,如何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如何减少对自己事业以及社会声誉的影响,如何让错综复杂的婚姻关系与财产关系变得简单而明了……,应该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 3月9日下午3点到4点,我们将再次邀请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的许征律师作客青岛新闻网,就“有产婚姻”的财产保护问题为大家提供咨询服务。欢迎大家参与。 |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下午好,文康律师事务所的许征律师已经来到网谈现场,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
| 风雨后的日子 | 如题 | | 许征 | 孩子的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 |
| 大海后浪推前浪 | 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 | 许征 | 如没有特别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 坐等花开 | 我和前妻离婚两年了,孩子5岁了,判归前妻抚养,最近我得知前妻给孩子改姓名了,我很生气,请问许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 | 许征 |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后的父或母擅自改变子女姓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恢复孩子原姓氏。 |
| 夜雨123 | 你好许律师:我是04年结婚,房子是婚后以我的名字按揭买的,但是都是母亲为我还月供,首付20万也是目前出的,这一点她也是承认的,现在由于性格方面的原因要分手,其他财产都能商量,就是在房子上不能达成一致,我认为虽然是婚后买的,但是我只是顶了一个名字而已,房子应是我母亲的,不能作为我们两的财产分,请问怎么理解。多谢。 | | 许征 | 首先确认一下你上面提到的20万首付应该也是你母亲出的。 婚姻法关于个人一方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的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获得的赠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赠给个人的,应该视为是赠与给双方的,从赠与的这个角度讲,这套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从财产取得的时间这个角度讲,由于房屋权属是以登记为准,显然,房子是登记在你名下,而你取得房屋的时间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房子也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母亲所为之支付的费用应该视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你母亲可以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你们夫妻共同偿还。 |
| 梧雨桐 | 我邦我一个亲戚问个问题:她今年快40岁了,15年前嫁到崂山一个村,当时她丈夫有两间平方,婚后拆了又翻盖成上下两层,还盖了一大间偏房,现在由于各种原因两人闹离婚,对于这些房子怎么分割不能达成一致,她丈夫可能说宅基地是村里划给他的,这些房子又都是建在这些地上的,因此房子和地都是他一个人的。她觉得房子是婚后翻盖的,应该是共同的,她结婚这么多年不能到离婚了就什么也没有。她丈夫当然 不愿给她的原因其实就是如果进行拆迁,要补偿很多钱,但是这么耗着当然也不是办法,请律师给予指点。 | | 许征 | 关于离婚时宅基地的分割问题比较复杂。 你介绍的情况并不是很清楚,假设你亲戚在结婚时男方名下已有平房及宅基地,也就是说房屋是登记在男方名下,在该宅基地上所翻盖的房屋仍属于男方所有,但因翻盖房屋所支付的费用男方应该予以女方一半。 另外,新盖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予以平分。 由于宅基地分割涉及的问题比较多,你可以在了解具体案情以后再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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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ilt | 我2000年自己借钱买了一套房子,共32万,我是03年结婚,婚后由于感觉房子位置不好就以46万的价格卖了,之后以该款作为首付及装修费在东部又按揭买了一套,现在女方打算出国,当然也打算离婚,要平分我这套房子,请问许律师,她有权利来分吗? | | 许征 |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我们认为,你婚后购买的房屋,是你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一方财产。尽管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这符合婚姻法关于“万变不离其踪”的财产分割原则。另外,如果在婚姻期间是共同偿还了贷款,并不能改变房屋的性质,在财产分割时,该房屋仍为个人财产,对于已经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对方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剩余未归还的贷款,为你个人债务。 |
| uilt | 离婚协议该如何签订? | | 许征 | 离婚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归哪方抚养、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探望时间等); 3、财产的分割; 4、双方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 5、其他。 |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 ,今天的网谈马上结束了,感谢大家的参与,感谢许征律师,如有法律问题咨询,可以通过邮件与许征律师联系。邮箱:xuzheng@wincon.cn,再见。 |
| 主持人 |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的家庭财产从财产构成到财产数量都与以往不同。也许是应了国外专家的“婚姻能带来财富,但财富对加深感情却无益”这一研究结论,关于“有产婚姻”触礁的案例越来越多。 尽管谁都希望婚姻幸福美满,但不完美的婚姻不可避免。离婚时,“有产婚姻”不可避免要面临巨额财产分割。如不能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看似普通的离婚案往往成为双方的软肋。 因此,不管是在因婚姻取得财富时,还是在因财富失去婚姻时,作为“有产婚姻”的当事人,如何维护自己的财产权益、如何减少对自己事业以及社会声誉的影响,如何让错综复杂的婚姻关系与财产关系变得简单而明了……,应该成为大家共同关注的问题。 3月9日下午3点到4点,我们将再次邀请山东文康律师事务所的许征律师作客青岛新闻网,就“有产婚姻”的财产保护问题为大家提供咨询服务。欢迎大家参与。 |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下午好,文康律师事务所的许征律师已经来到网谈现场,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
| 风雨后的日子 | 如题 | | 许征 | 孩子的抚养费主要包括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等。 |
| 大海后浪推前浪 | 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么。 | | 许征 | 如没有特别约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 坐等花开 | 我和前妻离婚两年了,孩子5岁了,判归前妻抚养,最近我得知前妻给孩子改姓名了,我很生气,请问许律师,我应该怎么办? | | 许征 | 根据有关规定,离婚后的父或母擅自改变子女姓氏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对方恢复孩子原姓氏。 |
| 夜雨123 | 你好许律师:我是04年结婚,房子是婚后以我的名字按揭买的,但是都是母亲为我还月供,首付20万也是目前出的,这一点她也是承认的,现在由于性格方面的原因要分手,其他财产都能商量,就是在房子上不能达成一致,我认为虽然是婚后买的,但是我只是顶了一个名字而已,房子应是我母亲的,不能作为我们两的财产分,请问怎么理解。多谢。 | | 许征 | 首先确认一下你上面提到的20万首付应该也是你母亲出的。 婚姻法关于个人一方婚前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有明确的规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获得的赠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是赠给个人的,应该视为是赠与给双方的,从赠与的这个角度讲,这套房子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从财产取得的时间这个角度讲,由于房屋权属是以登记为准,显然,房子是登记在你名下,而你取得房屋的时间又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此房子也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母亲所为之支付的费用应该视为你们夫妻的共同债务,你母亲可以以债权人的身份要求你们夫妻共同偿还。 |
| 梧雨桐 | 我邦我一个亲戚问个问题:她今年快40岁了,15年前嫁到崂山一个村,当时她丈夫有两间平方,婚后拆了又翻盖成上下两层,还盖了一大间偏房,现在由于各种原因两人闹离婚,对于这些房子怎么分割不能达成一致,她丈夫可能说宅基地是村里划给他的,这些房子又都是建在这些地上的,因此房子和地都是他一个人的。她觉得房子是婚后翻盖的,应该是共同的,她结婚这么多年不能到离婚了就什么也没有。她丈夫当然 不愿给她的原因其实就是如果进行拆迁,要补偿很多钱,但是这么耗着当然也不是办法,请律师给予指点。 | | 许征 | 关于离婚时宅基地的分割问题比较复杂。 你介绍的情况并不是很清楚,假设你亲戚在结婚时男方名下已有平房及宅基地,也就是说房屋是登记在男方名下,在该宅基地上所翻盖的房屋仍属于男方所有,但因翻盖房屋所支付的费用男方应该予以女方一半。 另外,新盖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应予以平分。 由于宅基地分割涉及的问题比较多,你可以在了解具体案情以后再与我们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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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ilt | 我2000年自己借钱买了一套房子,共32万,我是03年结婚,婚后由于感觉房子位置不好就以46万的价格卖了,之后以该款作为首付及装修费在东部又按揭买了一套,现在女方打算出国,当然也打算离婚,要平分我这套房子,请问许律师,她有权利来分吗? | | 许征 |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我们认为,你婚后购买的房屋,是你个人财产的形态变化,性质上仍为个人一方财产。尽管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但这符合婚姻法关于“万变不离其踪”的财产分割原则。另外,如果在婚姻期间是共同偿还了贷款,并不能改变房屋的性质,在财产分割时,该房屋仍为个人财产,对于已经归还的贷款中属于对方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剩余未归还的贷款,为你个人债务。 |
| uilt | 离婚协议该如何签订? | | 许征 | 离婚协议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 2、孩子的抚养问题(包括归哪方抚养、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探望时间等); 3、财产的分割; 4、双方债权债务的承担问题。 5、其他。 |
| 主持人 | 各位网友 ,今天的网谈马上结束了,感谢大家的参与,感谢许征律师,如有法律问题咨询,可以通过邮件与许征律师联系。邮箱:xuzheng@wincon.cn,再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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