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实施五周年。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卫生部、劳动保障部、铁道部、国资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等6部门决定联合开展2007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我市也要组织有关宣传活动。2007年宣传主题是: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 29日,我们特别邀请了青岛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的副所长许泽春,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发言! 
精彩问答 公孙 教师常吸粉笔末对身体有哪些害处,如何保健? 许泽春 (1)目前,国内使用的粉笔主要有普通粉笔和无尘粉笔两种,其主要成分均为碳酸钙(石灰石)和硫酸钙(石膏),或含少量的氧化钙。无尘粉笔属普通粉笔的改进产品,它只是在普通粉笔中加入油脂类或聚醇类物质作粘结剂,再加入比重较大的填料,这样可使粉笔尘的比重和体积都增大,不易飞散,但在实际应用中,它对粉笔尘污染的降低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2) 粉笔尘对教师身体的危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粉笔尘很容易被吸入气管、肺泡。因粉尘吸入肺以后,多数被阻留在肺泡内。经过一系列的刺激、化学和免疫的作用便可造成肺部损伤,如呼吸统炎症和肺通气功能下降等,称为“粉笔综合症”。由于教师接触粉笔尘具有单一性、间断性和变动性等特点,因此导致尘肺的可能性很小。另外,粉笔的成分主要是碳酸钙和氧化钙,含游离二氧化硅低,不会导致矽肺。从事教师的职业可引起工作有关疾病(但不属于我国法定职业病)如:颈腰椎受损、肩周炎、声带息肉、下肢静脉曲张等。 (3)预防措施:目前尚无有效的办法,但经常打开教室门窗通风,擦黑板时最好用湿抹布,在课间休息时擦,加强体育锻炼等对于预防有一定的效果。 留言板 七十年代的电子行业里的电解电容器,那时候是灌环氧树脂是用人工操作的,这个算是有毒有害工种吗?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吗? 许泽春 环氧树脂是指分子中含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环氧基团的有机高分子化合物,一般用作黏合剂、浇铸材料、油漆涂料以及制造玻璃钢等,对人体的主要危害是对皮肤具有刺激和致敏作用,可引起职业性接触性皮炎(属于我国法定职业病)。至于是否可以提前退休,是由劳动保险部门确定,需要看这种作业是不是特殊工种,特殊工种很多,劳动保险部门有专门的目录范围,可拨打12333咨询,或到青岛市利津路29号劳动信访中心咨询。 留言板 许所长,你好,请问学习焊接对生育会有影响吗?我今年十九还没有结婚可以去学焊接吗?它发出的光对身体危害大吗,特别是生育谢谢 许泽春 电焊作业的危害因素很多,可产生紫外线、红外线、电焊烟尘、氧化锰、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可引多种起职业病:1)电焊工尘肺:长期吸入高浓度的电焊烟尘可引起慢性肺组织纤维化,导致电焊工尘肺,发病工龄平均20年。2)锰中毒: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3)电光性眼炎:眼睛异物感、烧灼、剧痛、畏光、流泪、眼睑痉挛等。国内外研究表明:电焊女工月经的经量增加、周期缩短、经期延长、白带增加,自然流产、早产、痛经等。电焊对男性的精子发育有一定影响,国外有报道电焊作业工人性激素分泌改变,精子质量下降,但对子代的性别比例没有影响。 电焊的危害是完全可以预防的,一是要加强通风;二是电焊时一定要带好防护面罩和防尘防毒口罩;三是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留言板 我在一家生产氯气的化工厂工作,最近老是感觉胸口发闷,想咨询一下对身体有什么影响 许泽春 氯气是一种刺激性气体,氯气与呼吸道黏膜水作用可生成次氯酸和盐酸,盐酸对黏膜有刺激烧伤和腐蚀作用,引起炎性水肿、充血和坏死。接触低浓度的氯气主要表现为眼及上呼吸道黏膜的刺激症状,如流泪、咽痛、干咳等。吸入高浓度的氯气可立即引起持续性呛咳、胸部紧迫感及呼吸不畅,可发展为肺水肿,也可引起昏迷和休克,严重者可引起喉头、支气管痉挛和水肿,造成窒息。极高浓度的氯气能引起反射性呼吸抑制,甚至发生反射性心跳停止,出现“电击样”死亡。长期接触低浓度的氯气,可引起呼吸道、眼结膜及皮肤的刺激症状,慢性支气管炎、哮喘的发病率较高,并可引起牙齿酸蚀症。 在工作中要做好防护,加强通风、带好防毒面具,你可到职业病防治院(青岛市中心医院)做一下检查,再进一步确定身体状况是否与职业有关。 长尾兔子 由于本人从事铅的行业,做电瓶的,需要焊铅的,焊完了要洒上水,冒起的热气含铅,该如何才能减少铅对自己身体的伤害?或者是平时该多吃什么食品?谢谢啦。本人是女孩。铅对人体有什么重要的危害? 许泽春 长期接触低浓度铅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消化不良、关节肌肉酸痛;长期接触高浓度铅可发生脑病、周围神经疾病、腹绞痛、肝病、贫血、高血压、肾病。短时期接触大量铅可发生急性或亚急性铅中毒。1)急性中毒:常因口服大量铅化合物所致。中毒后,口内金属味、流涎、恶心、呕吐、腹胀、阵发性腹绞痛、便秘或腹泻,且有头痛、血压升高、多汗等,严重者出现抽搐、瘫痪、昏迷、徨衰竭、中毒性肝病、贫血、中毒性脑病等。2)慢性中毒:以职业性中毒多见,常因吸入低浓度铅烟、铅尘所致,早期感觉无力,肢体轻度酸痛,口内金属味(甜味),继而可有神经衰弱症状或无任何自觉不适。少数患者口腔可见“铅线”,表现为深灰、紫黑或蓝色带状,不规则斑块,位于牙龈边缘或口腔其他部位。4)铅对肾脏有一定损害,少数患者可出现蛋白尿及肾功能异常等,女性患者可有月经失调、流产或早产。 解决铅中毒的根本措施在于预防,使空气中铅浓度达到安全范围。1)降低空气中铅浓度:增加机械化、自动化程度;密闭通风;熔铅温度,一般应控制在300~400℃之间;改用湿式作业或湿式清扫制度。2)利用无毒物质代替铅:如用锌钡白、钛白代替铅白,用铁红代替铅丹制造防锈漆等。3)加强个人防护:工作时穿工作服;不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宿舍;饭前洗手,下班后沐浴;不在车间内吸烟、进食;应戴防毒口罩。4)定期检查:我国规定车间空气中铅尘、铅烟的最高容许浓度分别为0.05毫克/米、0.03毫克/米,定期检查安全卫生制度,包括通风设施、防护设备等。5)体格检查:就业前体检及每年进行一次定期体检,包括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治疗。 留言板 朋友的父亲在煤矿干了10年,最近矿主带着他们去医院查出来患了矽肺病,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向矿主要赔偿,如果能的话,要走什么程序。 许泽春 如果你朋友的父亲是到有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诊断为矽肺病的话,就是法定职业病,如果矿主给他投了工伤保险,让矿主报到当地劳动保险部门,可享受工伤待遇;如果矿主没有给他投工伤保险,应有矿主负担工伤待遇相关费用。如果矿主不给承担,首先可进行劳动仲裁,再不行可通过民事诉讼到法院解决。 yycao 在医疗单位放射岗位工作三年,辞职时如何补偿? 许泽春 如果你辞职时已经被诊断为职业病,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你辞职时身体正常,没有补偿。 留言板 我们公司的工作环境是长时间站立,我工作了半年,查出来右脚得了骨膜增生,(大夫说这可能是长期劳累所致)。 请问我这算不算职业病??要是职业病的话到什么地方去鉴定?具体手续是什么样的? 许泽春 目前,很多人对职业病的概念比较模糊,把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疾病混为一谈。我国对法定职业病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卫生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规定。目前,我国公布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15种。工作有关疾病又称职业多发病,职业因素不是唯一的直接致病因素,其他职业人群也会发生这种疾病;职业因素可以促使疾病的发生和加重,是多种发病因素之一; 调离该职业或改善劳动条件后,该病可以缓解或停止发展。其病因所致临床表现没有特异性表现。如从事脑力劳动和紧张作业的司机、售票员等其高血压的患病率明显高于一般人群。出租司机的胃病患病率明显高于一般人群。售货员的下肢静脉曲张、电脑操作人员的“肩、颈、腕综合症”等都与从事的职业有关,但不是国家法定的职业病范围。 留言板 公司与我订立劳动合同时,隐瞒了工作产生的危害,我现在得了职业病,咋办? 许泽春 《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如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你现在已经过有资质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病,单位应当给你享受工伤待遇。 留言板 工厂声音非常大,下班后时常出现失眠等症状,请问所长,工厂应否采取措施,我应向哪个部门反映情况? 许泽春 你可拨打卫生监督投诉电话85788111反映。如果你的工作岗位噪声强度超过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厂应当给你配备防噪声耳塞,且按照规定每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留言板 因患职业病死亡后,其家属的待遇如何 许泽春 如果因职业病造成死亡,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补偿待遇问题由劳动保险部门负责,可拨打12333咨询,或到青岛市利津路29号劳动信访中心咨询。 留言板 在水泥厂上班多年的父亲现在身染吸灰病,但工厂被政府强制关闭,现在我爸爸的吸灰病定级为7级.我想知道,关于吸灰病的补偿方案和定级标准 许泽春 工伤待遇由劳动保险部门负责。如果你父亲的“吸灰病”是国家法定的“水泥尘肺”,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为7级,应当享受工伤待遇,至于补偿的标准可拨打12333咨询,或到青岛市利津路29号劳动信访中心咨询。 happyztx 电脑操作员的神经性头疼怎么治疗呢? 许泽春 现在电脑等操作人员的作业称为VDT(视屏)作业,他可以造成视觉紧张、骨骼肌紧张(颈肩腕综合征)、心理紧张(电脑操作综合征),其有效的预防办法有以下几个方面:1)操作台的设计与布局要合理,视屏稍低于眼睛水平面(小于30度),眼距显示器需要70厘米以上,并使眼球暴露于空气中的面积减小到最低;2)操作时间2-3小时,最好注视屏幕1小时后,休息5-10分钟,并做眼保健操;望望远处,转动眼球,眨眨眼睛;3)把屏幕亮度调整到不使眼疲劳的程度,降低室内全面照明度至约500lux(照度单位),增加操作台上的照明至500-700lux(在电脑前工作时,房间既不能太昏暗,也不能太明亮。理想的办公环境是——房间的亮度和屏幕的亮度相同);4)改善室内微小气候并供给新鲜空气;5)避免屏幕上显现出你的脸、灯光以及物体的影像(所有的光影会加倍地使眼睛疲劳),所以,要避免室内的光线直接照射在屏幕上而产生干扰光线。光源最好来自电脑使用者的左边或右边。如果你戴眼镜,应该给自己配一副带有防反光加膜的镜片;6)尽量使用液晶显示器;7)勤洗脸可以防止辐射波对皮肤的刺激。 happyztx 电脑操作员的神经性头疼怎么治疗呢? 许泽春 现在电脑等操作人员的作业称为VDT(视屏)作业,他可以造成视觉紧张、骨骼肌紧张(颈肩腕综合征)、心理紧张(电脑操作综合征),其有效的预防办法有以下几个方面:1)操作台的设计与布局要合理,视屏稍低于眼睛水平面(小于30度),眼距显示器需要70厘米以上,并使眼球暴露于空气中的面积减小到最低;2)操作时间2-3小时,最好注视屏幕1小时后,休息5-10分钟,并做眼保健操;望望远处,转动眼球,眨眨眼睛;3)把屏幕亮度调整到不使眼疲劳的程度,降低室内全面照明度至约500lux(照度单位),增加操作台上的照明至500-700lux(在电脑前工作时,房间既不能太昏暗,也不能太明亮。理想的办公环境是——房间的亮度和屏幕的亮度相同);4)改善室内微小气候并供给新鲜空气;5)避免屏幕上显现出你的脸、灯光以及物体的影像(所有的光影会加倍地使眼睛疲劳),所以,要避免室内的光线直接照射在屏幕上而产生干扰光线。光源最好来自电脑使用者的左边或右边。如果你戴眼镜,应该给自己配一副带有防反光加膜的镜片;6)尽量使用液晶显示器;7)勤洗脸可以防止辐射波对皮肤的刺激。 帆船的故乡 我是一名教师任,工作压力非常大,白天注意力不集中,精神分散,记忆力大不如前,晚上更是失眠,无休止的回忆过去发生的重种不愉快的经历,或者经常性的做相同的噩梦,梦见学生跟自己作对,梦见家长辱骂,梦见自己满口满口的掉牙。。。对什么事情都提不起一点点兴趣,更是越发懒惰,不想做事,碰上迫不得已的事情都要反复的进行思想斗争才能强迫自己完成。否定自己,总是觉得自己很笨,处处没有被人强,怀疑身边的人看不起自己议论自己。不愿意出门,不愿意上班,讨厌跟人接触,害怕接电话,总是自怨自哀,常常哭泣,特别讨厌学生和家长,这样的情况持续了很长的时间, 许泽春 你这是工作压力、心理压力过大造成的,并非职业病,要学会放松自己,做到“七个要”:1)要合理安排工作;2)要有适当的户外活动;3)要学会主动休息;4)要学会自我心理调节;5)要定期进行体检;6)要善于劳逸结合;7)要主动锻炼身体。回忆幸福的事,忘却烦恼的事,我记得有句名言:记住该记住的,忘记该忘记的,不能忘记的只能接受。如果你能做到我想就不会有什么烦恼了。 留言板 我亲戚是油漆工,已被确定为6级伤残,领了5000元补助费,现在已退休, 工资是原工资的85%,请问:是否合理? 许泽春 工伤待遇由劳动保险部门负责,补偿、工资的标准可拨打12333咨询,或到青岛市利津路29号劳动信访中心咨询。 4459 做鉴定要哪些程序,鉴定部门的电话是多少? 许泽春 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时,可通过2种途径申请职业病诊断:1)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卫生和健康档案等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诊断;2)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要求提供职业卫生和健康档案等材料,职业病诊断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诊断。职业病诊断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你对诊断的结论有异议,可到设区的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如对市级鉴定结论仍有异议,可到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 如果你想申请职业病诊断可到青岛市职业病院(青岛中心医院)或拨打职业病诊断办公室电话84961319联系;如果你想申请职业病鉴定可到市疾病控制中心或拨打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5623909联系。 留言板 我男朋友是海员,总在船上工作,在陆地的时间很少 不知道会不会有什么职业病呢? 许泽春 海员的工作环境湿度较大,可引起关节炎等与工作有关疾病,如果长时间暴露在太阳下可引起日光性皮炎,但不是职业病;如在夏季高热、高湿条件下剧烈运动可因失水、失盐引起中暑;如果他经常潜水引减压不当可发生减压病,这属于职业病。另外,还要看他在船上从事什么工作,是否接触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pvc 我亲戚于2004年已定职业病八级,因原所在单位(国企)整体分离,自己被分离到合资企业。现所在企业一律按病假处理。请问,现单位合同期已到,但未到退休年龄,是否继续签合同?应给予怎样赔偿? 许泽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如果分离时明确了外资企业给他享受职业病待遇,就应由外资企业承担,如果分离时未明确由外资企业承担,应有造成职业病危害的原单位负担。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是否继续签合同以及如何赔偿由劳动保险部门负责,可拨打12333咨询,或到青岛市利津路29号劳动信访中心咨询。 留言板 怎么鉴定职业病?企业要负什么责任? 许泽春 劳动者怀疑自己患有职业病时,可通过2种途径申请职业病诊断:1)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提供职业卫生和健康档案等材料,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诊断;2)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用人单位按照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要求提供职业卫生和健康档案等材料,职业病诊断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进行诊断。职业病诊断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你对诊断的结论有异议,可到设区的市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如对市级鉴定结论仍有异议,可到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结论为最终鉴定结论。 如果你想申请职业病诊断可到青岛市职业病院(青岛中心医院)或拨打职业病诊断办公室电话84961319联系;如果你想申请职业病鉴定可到市疾病控制中心或拨打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5623909联系。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至五十四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也就是企业要承担的责任: (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poptang 我单位一退休职工,1983年退休,当时退休时查出疑似职业病(矽肺病),现在该职工提出要重新鉴定职业病。如果鉴定确实,如何兑现其待遇?国家有何规定? 许泽春 你单位的职工当时退休时是疑似职业病(矽肺病),应当每年对其进行复查,现在应当到市职业病院(青岛中心医院)申请诊断或拨打职业病诊断办公室电话84961319联系;如果诊断是职业病,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待遇由劳动保险部门负责,可拨打12333咨询,或到青岛市利津路29号劳动信访中心咨询。 一三一四 我岳父在中国核工业工作了十几年,后来调出了,现在得了肺癌. 1,这个是要做什么鉴定,职业病鉴定还是工伤鉴定? 2,如果申请鉴定,由原单位提出鉴定还是自己去相关部门鉴定? 3,如果自己去鉴定,需要找哪个部门? 多谢了! 许泽春 一般从事核工业工作的可能接触核辐射,长期接触可得放射性疾病,也可患放射性肿瘤。1)应当作职业病诊断;2)申请职业病诊断可由现单位申请,如现单位不给申请可找原单位申请;如果单位不给申请,自己也可以申请,但必须由相关的职业史证明材料;3)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有职业病诊断资格的医疗卫生机构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如果你父亲调出以后的单位在青岛,由于目前青岛市职业病诊断机构还没有诊断放射病的资质;你可以到山东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申请。 海的女婿 职业病是指什么?是相对于某个行业来说的吗? 许泽春 我国对法定职业病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卫生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规定。目前,我国公布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15种。就是说构成职业病必须有4个要件:①病人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②疾病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产生的;③病因必须是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④病种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范围内的。 职业病是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是多个行业。 留言板 我是一名电信工作者,要经常带者耳迈和客户说话,因为身体经常不适,想提出离职,我想知道在有种类的电脑职业病,除了耳鸣,视力要什么程度才算进职业病呢 许泽春 现在电脑等操作人员的作业称为VDT(视屏)作业,他可以造成视觉紧张、骨骼肌紧张(颈肩腕综合征)、心理紧张(电脑操作综合征,表现为神经衰弱综合症),都是工作有关疾病,但不是我国法定职业病。 book329 许所长,请问哪些工作可能得职业病? 许泽春 我国对法定职业病的定义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卫生部和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对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进行了规定。目前,我国公布法定职业病有10大类115种。只要是长期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如果没有有效地防护都可能发生职业病。如矿山开采工可得尘肺;制鞋、制革、喷漆工可能发生苯中毒,得贫血、再障、甚至白血病;电焊工可能得电光性眼炎、电焊工尘肺等。 四十挂零 30岁前拼命挣前,50岁后仍钱买命,每天工作,面对竞争和职业压力,神经衰弱,四肢无力,晚上睡不着,白天醒不了,这是职业病吗?能申请职业病鉴定吗? 许泽春 申请诊断职业病,首先,必须由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即接触粉尘、噪声、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其次是经过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疾病控制中心或职业病院)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身体损伤,可能与职业有关,才能申请职业病诊断。你这种情况很可能是神经衰弱综合症。 留言板 许主任你好,我是一名临时工,工作两个半个月后出现皮疹、恶心、乏力等症状,医生认为是工作中接触铅引起的肝损害,应该申请职业病诊断。但我不是正式工,也没签用工合同,请问如何处理,能申请职业病鉴定吗? 许泽春 首先,你应当到青岛市职业病院(青岛中心医院)做一个体检,化验一下尿铅,看是否正常,如果尿铅过高可能是铅中毒,你可以申请职业病诊断或让单位给你申请诊断,你可拨打职业病诊断办公室电话84961319联系;由于你没有签合同,必须有证据证明你是在那个单位工作,比如工作证、工资条(卡)、或同事的证明材料等,以防单位不承认你是该厂的职工,有了这些证据,如果厂方不给你申请职业病诊断,你可以拨打我们的卫生监督投诉电话85788111投诉,我们会派卫生执法人员依法处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留言板 我是某钢铁集团的安全员,部门现在要制定职业危害作业防护措施,请问焊接作业的职业危害及防护都包括哪些呢? 许泽春 电焊作业的危害因素很多,可产生紫外线、红外线、电焊烟尘、氧化锰、高温、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可引多种起职业病:1)电焊工尘肺:长期吸入高浓度的电焊烟尘可引起慢性肺组织纤维化,导致电焊工尘肺,发病工龄平均20年。2)锰中毒: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3)电光性眼炎:眼睛异物感、烧灼、剧痛、畏光、流泪、眼睑痉挛等。国内外研究表明:电焊女工月经的经量增加、周期缩短、经期延长、白带增加,自然流产、早产、痛经等。电焊对男性的精子发育有一定影响,国外有报道电焊作业工人性激素分泌改变,精子质量下降,但对子代的性别比例没有影响。 电焊的危害是完全可以预防的,作为企业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预防: 一是加强对操作工人的职业卫生知识培训,让其了解电焊的职业病危害性,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二是技术革新,采用生产机械化、连续化、自动化,以减少接尘机会; 三是加强通风排尘排毒,降低车间电焊烟尘的浓度; 四是加强个人防护,电焊工操作时一定要带好防护面罩和防尘防毒口罩; 五是每年对电焊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早发现问题; 六是定期测定生产场所粉尘、毒物浓度,检查防尘、防毒效果。 七是合理安排工休时间,尽量缩短接尘时间; 八是执行“四先四后”制度,即先开防尘设备,后工作;先戴口罩,后进车间:先检查,后接班;先停焊,后关风。 留言板 从事冲压岗位,在噪声和振动中作业,按规定是否需要公司安排换岗制度,换岗时间多久合适。 许泽春 从事冲压作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是噪声和震动,目前还没有规定需要轮岗制度。但如果你在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听力损伤严重,可以调离原工作岗位。 留言板 氩弧交流焊接对人体有什么样的危害?一般从业多长时间,必须休息? 许泽春 氩弧焊的危害程度要比一般电焊相对来说要大,可以产生紫外线、红外线辐射、臭氧、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金属粉尘,可引多种起职业病:1)电焊工尘肺:长期吸入高浓度的电焊烟尘可引起慢性肺组织纤维化,导致电焊工尘肺,发病工龄平均20年。2)锰中毒:神经衰弱综合症、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3)电光性眼炎:眼睛异物感、烧灼、剧痛、畏光、流泪、眼睑痉挛等。 防护措施:(1)为保护眼睛不受弧光伤害,焊接时必须用镶有特制防护镜片的面罩。 (2)为防止弧光灼伤皮肤,焊工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和鞋盖等。 (3)为保护焊接工作与其他生产人员免受弧光辐射伤害,可采用防护屏。(4)每年做职业健康检查。 目前,卫生方面没有从业多长时间可以休息的具体规定。你可到劳动保险部门咨询,拨打12333咨询,或到青岛市利津路29号劳动信访中心咨询。 留言板 我们公司有二氯甲烷,但我查了国家职业病目录里并没有这一类 许泽春 虽然国家职业病目录中没有二氯甲烷中毒,但二氯甲烷属于职业病危害因素,国家对工作场所的二氯甲烷的浓度有接触限值。如果吸入高浓度的二氯甲烷可引起急性中毒,出现眩晕、嗜睡、头痛、恶心、呕吐、精神紊乱等,严重者可出现抽搐、昏迷;如果长期接触低浓度的二氯甲烷可引起慢性中毒,出现困倦、嗜睡、头痛、情绪不稳定等症状。如果发生急性中毒可参照急性化学中毒的有关标准进行职业病诊断。 到到 是这样的我们是驻地的中省级事业单位,有部分涉及职业危害的工种,但是单位为福利期间会定期组织全体人员到外地的(大城市,顺便让员工出去玩玩)去进行职业病体检,当然体检的项目不仅包括职业危害项目,全面体检吧,不过医院绝对是符合职业病体检资质的医院。 现在所在市卫生局职业危害监督管理机构要求把让我们将涉及职业危害的人员名单报给他们以后由他们统一组织体检,当然是地方医院,从中收取什么管理费呀的就不说了,关键是在地方,职工不愿意去,我作以解释后其回答按照属地化管理,我们自行的体检不作数。 我也仔细看过职业病防治法,有提到属地化管理这一说,但也没说单位自行到合格医院体检就不作数阿! 现在两头为难到底咋办,人家政府说了过期不报,按照职业病相关条款处罚呢,我看了罚款还蛮多的,大家有没有这方面比较精通的,望提供帮助 许泽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应当在企业所在地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体检机构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核劳动者。用人单位对疑似职业病病人应当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安排其进行职业病诊断或者医学观察。体检机构应当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这样便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监管和统计上报职业健康检查情况。如果你单位统一组织到外地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不是绝对不行,但应注意以下几点:1)职业健康检查不是职工福利,而是企业的法定义务;2)职业健康检查的医疗机构必须是经过当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并按照批准的范围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3)对查出有职业禁忌证的工人必须调离原工作岗位,对查出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必须按照职业病诊断的规定组织诊治;4)将检查情况报给当地县级以上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以便统一统计上报;5)将查出的疑似职业病病人及时报告给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 留言板 建筑施工现场粉尘污染,何种措施可行? 许泽春 目前,建筑工地粉尘污染比较严重,最简单有效的措施就是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留言板 职业病病人有哪些待遇? 许泽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至五十四条的规定,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 (7)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留言板 什么是职业病? 许泽春 医学上所称的职业病是泛指职业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特定疾病。由于社会制度、经济条件和医疗技术水平不同,各国都规定了各自的职业病名单,即立法意义上的职业病.我国规定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2002年4月18日,卫生部、劳动保障部印发的卫法监发[2002]108号文件《关于印发〈职业病目录〉的通知》中规定,我国的职业病分为10大类115个病种,包括:①尘肺13种;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③职业中毒56种;④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⑤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⑥职业性皮肤病8种;⑦职业性眼病3种;⑧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⑨职业性肿瘤8种;⑩其他职业病5种。 从立法意义上说,构成职业病必须有4个要件:①病人必须是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②疾病必须是在职业活动中产生的;③病因必须是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④病种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目录》范围内的。 留言板 许所长好,我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职员,我们公司内有十几个同事同时患了一种怪病:一进办公室就感到目眩头痛,越到下午越严重,可能是工作压力过大,有的同事说是过劳证,这也算职业病吗? 许泽春 如果是因为工作压力过大引起的过劳证,我国目前不是法定职业病。现在日本把“过劳死”定位职业病。不知你单位的工作场所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如果需要,你单位可以请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检测专家进行做一次室内空气质量检测。 留言板 许所长,你好,我是搞化工的,经常头疼,上那有专业的检查机构,查这种专业病,谢谢 许泽春 你可以到青岛市职业病院(青岛中心医院)作一次职业健康检查。联系电话84961319。 留言板 我的亲戚被认定为职业并,已经基本丧失劳动能力,单位目前没有适合的岗位,我亲戚还有10年才能达到退休年龄,他怕单位解除合同,没有保障,请问许所长,他的情况应如何处理,如果单位提出要解除合同,如何补偿? 许泽春 目前,我市劳动保险部门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如果已患职业病,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为1—4级的,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如果鉴定为5-6级的,本人愿意,可以给与一定补偿,解除劳动合同,鉴定为7-10级的可以给与一定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具体事宜有劳动保险部门负责,可拨打12333咨询,或到青岛市利津路29号劳动信访中心咨询。 留言板 我是一名三氯乙烯中毒的患者,我现在在做职业病鉴定当中。我应当有那些职业病待遇呢?我的所在地是李沧区。现在工厂里每月只给了低薪也就五百多一点。这是合法的吗? 许泽春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二)获得职业健康、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前款所列权利。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其行为无效。因此,单位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留言板 家叔从1986年开始在国营煤矿工作(零时工,到现在未转正),通过检查诊断为尘肺Ⅲ期(职业病,市卫生监督所),该煤矿于2005年被私人买断,现家叔与煤矿商谈,煤矿同意从2005年开始赔款,对从86年到05年间的赔款不予认可。有何相关法律能使煤矿方认可这期间的赔款?拿回家叔应有的损失? 许泽春 虽然《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但目前,职业病患者的待遇只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目前还不支持职业病病人的民事赔偿。 帐二和尚 尊敬的许所长: 您好!我有几个问题,麻烦你给咨询一下, 1.本人从事外线工作13年,由于经常从事长时间的登高作业,所以得了风湿关节炎,而且和我一样的同事90%都有,我想请问这属不属于职业病? 2.国家在这方面有什么规定?如果治疗,可否要求企业承担相应的费用? 3.如果要解除合同,可否得到相应补偿? 许泽春 你这种情况属于工作有关疾病,目前,在我国不是法定职业病。 留言板 我朋友的父亲因得了矽肺病,退休多年,一直不定期的在本单位医院住院治疗。几日前因此病去世,想咨询一下可以得到那些赔偿或补偿? 许泽春 因职业病造成死亡,应当享受工伤待遇,如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补偿待遇问题由劳动保险部门负责,可拨打12333咨询,或到青岛市利津路29号劳动信访中心咨询。 主持人 下面请许所长谈一下青岛的职业病危害现状。 许泽春 我市职业病危害形势不容乐观 据不完全统计,我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超过4000家(不包括个体工商户),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40余万人。据全市存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的企业的申报情况统计,目前我市企业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一类是粉尘的危害,主要集中在乡镇企业的矿山开采业(如金矿、石墨矿)及建材业(如石材、石棉制品等行业);另一类是苯及其化合物的危害,主要集中在制鞋、制革、箱包、家具、体育用品、化工等行业。五年来,各有关部门虽然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做了大量工作,职业病危害也得到了一定控制,但职业病危害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我市的职业病危害形势同全国各地一样,依然不容乐观。据统计,目前,全市累计发生尘肺病1520余人,已死亡420多人,现患病人1100多例,每年因尘肺病造成的经济损失达4000多万元;职业中毒事件不断发生,自2002年以来,全市发生职业中毒事件20起,事故波及4000多人,420余人中毒,死亡15人,职业中毒造成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2002-2006年共发生新发职业病病人357人,死亡10人。近五年来,我市尘肺病发病占新发职业病的43.70%,职业中毒占43.14%,两者占全部职业病的86.84%,发病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2005、2006连续两年职业病发病超过百例。严重的职业病危害,不仅给患者本人和家庭造成极大的身心痛苦和经济损失,而且已成为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近几年来,因职业病而上访的事件时有发生,影响了和谐社会的建设,应引起各级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 许泽春 (一)加强领导,齐抓共管,建立职业病防治长效机制。 职业病防治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单纯靠卫生部门一家不行,需要政府各有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形成政府重视,部门协调,企业参与,社会监督的职业病防治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政府考核内容,完善决策目标、执行责任、考核监督三个体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卫生部门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对劳动用工和劳动合同及工伤保险实施监督检查,安监部门开展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工商部门做好注册登记,环保部门对企业环境污染进行整治,税务部门对企业纳税进行监督检查,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案件进行查处,工会部门做好职工的维权工作,新闻媒体部门做好宣传报道舆论监督,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二)加强企业自律,强化企业的职业病防治责任意识。 企业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地位和第一责任人,应当全面落实职业卫生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的各项制度。认真落实法律规定的建设项目评价制度、职业病控制效果审查制度、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劳动者健康监护制度和作业场所危害控制的管理制度等等。注重环境保护和生产条件的改善,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三)突出危害重点,整体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 要强化地方政府职能,实行职业病防治分类管理的原则,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对大型企业要注重检查各项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和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中小企业尤其是“五小”企业,要加强具体指导和定期检测,防患于未然。在职业病防治过程中,注意抓好几个重点:一是抓重点人群,特别是农民工;二是抓重点地区,特别是职业病高发、多发地区;三是抓重点职业病,特别是尘肺、急性职业中毒和放射性职业病。掌握职业病防治中的反复性,不可逆转性特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长抓不懈。要建立职业病危害的预测预警检测制度,利用疾病预防控制网络及时准确上报职业病危害信息,全面、系统、动态地掌握职业病情况,为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在职业卫生执法工作中要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对逾期不改整,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严惩,严厉打击不顾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违法行为。 (四)提高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质量,满足企业服务的需求。 职业病防治是一项技术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危害源的治理、建设项目的危害评价、工作场所危害因素评价与控制、劳动者健康监护、职业病诊断治疗以及防护措施和防护用品的效果评价等,必须依靠一支高素质的职业卫生服务技术队伍来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提供职业病防治服务,是一种服务契约关系,必须同样受到法律的约束。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加强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资格认证、服务质量和服务行为的管理,形成良好的服务规范,通过提高服务质量和技术水平来赢得企业的信赖,切实为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五)认真做好职业病诊断和职业病病人的治疗工作。 职业病诊断是一项仲裁工作,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社会稳定密切相关,要从大局出发,积极落实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责任。职业病防治工作还涉及建设项目评审、健康监护、机构资质认定等许多方面,要继续加强与地方政府、各职能部门以及用人单位的沟通协调,共同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六)树立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工作方法,对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具有重要的作用。目前我市有22家“青岛市职业卫生先进企业”,1家“国家职业卫生示范企业”、4家“山东省职业卫生示范企业”,大力推广职业卫生先进、示范企业经验,同时,要求各区市还要在实际工作中注意培育、发现、总结、推广本地的先进典型,特别是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中的典型,用先进典型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七)继续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 职业病具有发病隐蔽,病程缓慢,疗效甚差,不易治愈,费用昂贵,对劳动力危害极大,可预防等特点,知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基础和前提。不了解职业病危害的严重性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护知识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广大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督促用人单位切实履行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法定义务和责任;让广大劳动者重视自我保护,自觉地使用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有效地保护劳动者的健康。 (八)加快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工作的步伐。职业卫生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劳动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卫生监督机构目前普遍面临着监管人员少、技术装备差、经费无保证的实际困难。为此,建议各级政府应加大对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建设的投入,把建立高素质的职业卫生监管队伍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要选拔、调配政治素质好、热爱职业卫生工作、熟悉相关业务的同志到职业卫生监管机构来工作;要加强思想、作风建设,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要积极开展职业卫生法规和知识培训,使监管人员尽快了解职业卫生法规标准,掌握职业卫生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主持人 感谢许所长对网友问题的耐心解答,也感谢各位网友的热心参与,如果再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咨询电话:85788622。本次网谈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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